人事处是全院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的人事管理部门,具体职责如下: 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拟定学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。 2.负责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,牵头做好"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"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。 3.负责全院行政机构设置和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。 4.负责全院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。 5.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管理工作。 6.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、聘任、晋升、解聘、辞退等工作。 7.负责教职工的招聘、培训、进修等管理工作。 8.负责全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组织工作。 9.负责教职工的奖惩和请假管理。 10.负责博士后的进出站及日常管理工作。 11.组织落实国家对离退休人员的政策待遇。 12.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。 13.负责全院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汇总和人事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。 14.负责人事工作文书档案材料的搜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。 15.负责外聘人员管理。 16.负责未聘人员的分流、调配、培训管理工作。 17.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